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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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 CSSCI南大期刊 统计源期刊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 62-1129/D 国内刊号
  • 1007-788X 国际刊号
  • 0.65 影响因子
  • 1-3个月下单 审稿周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是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6年创刊,目前已被国家图书馆馆藏、维普收录(中)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法律与实践、法学论坛、青年法苑、学术视点_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探索争鸣、域外法学、学术视点_立法权的配置与实现机制、民间法·民族习惯法、民间法、民族习惯法_主持人手记(六十二)、法律论坛、学术视点_刑事证据与证人制度在刑事诉讼实践中的新发展、法学论坛_陇籍法学家论坛、书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2年第02期杂志 文档列表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学术视点
为什么是两院制?——日本立法过程论的课题与展望6-10

摘要:近年来日本在野党占据了参议院的多数议席,频频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导致国会审议陷入僵局,因此出现了是否应废除参议院或缩小参议院权限的议论。日本国宪法所以采取两院制有其历史原因。参议院作为"熟虑和均衡的议院"有其不可替代的意义。只有采取措施促进国会审议的活性化,才能逐步消除"扭曲国会"现象,完善两院制下的立法过程。

议院内阁制·政权更替·国会运营——围绕日本国会审议、决定程序的诸问题11-16

摘要:日本的统治体系现在处于混乱状态。2007年在众议院和参议院中,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势力分布出现了变化,也即产生了"扭曲国会",之后便经常出现"扭曲国会"的现象。因此从目前日本的政治体系出发,以"政权更替"为突破口,对日本国宪法采用的"议院内阁制"进行研究,同时考察"议院内阁制"和"国会运营"之间的关系。

代议制下议员的角色定位17-24

摘要:代表与有相同或相似点,但不完全相同。将私法意义上的关系完全照搬到宪法领域是代议制早期移植私法理论时不成熟的表现,议会制不应当是完全排除成分的代表制或完全不承认代表因素的制,而是二者的结合。议员是选区选民的代表,议会是全体人民的代表,议员代表局部,议会代表整体。议员抉择时首先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这是人民的根本意志,同时还要考虑被代表者(主要是选民)的意志,否则有悖代议制的基本精神。

论人大常委会在涉诉信访工作中的功能25-29

摘要:涉诉信访随着案件数量的大量增加,已经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人大常委会在涉诉信访方面,主要扮演的是传声筒的角色,即将相关信访案件交办、转办给法院。虽然这种方式使信访人意见表达的渠道更加通畅,但是也带来了态度"极化"等负面结果,反而给信访问题的解决增加了难度。因此,在涉诉信访工作中,人大常委会应当重视表达渠道和互动平台的平衡建设,在注意发挥表达渠道作用的同时,更要关注互动平台的构建,弥补表达渠道的不足,促进矛盾的化解、纠纷的解决。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民间法·民族习惯法
民间规则与法律方法——以比较法为视角30-35

摘要:民间规则是一种不同于国家法的社会规范。它具有地方性、圆融性和经验性,可以补充国家制定法的不足。在普通法系,法官以民间规则为主要法源,严格限制国家制定法的适用范围,一旦制定法模糊不清则可以以民间规则取而代之。在民法法系,尽管民间规则不是主要法源,但是制定法的缺陷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法官常常运用民间规则消除制定法歧异、填补制定法的漏洞以及借助民间规则具体化不确定概念和一般法律条款。

“禁”之罪与罚——黎族传统“禁”习惯法概述36-44

摘要:在黎族传统社会,人们认为禁鬼附体于人变为禁母、禁公,然后用禁术害人生病。禁母、禁公害人包括"无意禁人"和"有意禁人"两种类型。娘母、道公利用占卜等方式来"查禁",查出后人们对于"无意禁人"的禁母进行"警告"、"抽打"、"洗澡"等处理,而对于"有意禁人"的禁母、禁公则采取判处死刑等严厉的处罚。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法学论坛
中国传统法学的基本问题及其近代转型45-53

摘要:中国传统法学是中华法制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的基本问题是法律在治世中的作用。中国古代的治世模式及法学形态大体上经历了以下的变化过程:君权神授的兵刑之治与刑名之学;明德慎罚的宗法礼治与早期经学;以法治国与法学;德主刑辅综合之治与经学、律学、吏学、谳学等的共同发展。明朝后期,在内外因素的作用下,法学研究的基本问题转换为法律的渊源和法律在治理世界中的作用。

论凸显劳动合同人身性特征的法律实益——兼论对劳动者人身权的保护54-61

摘要:劳动合同毕竟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劳动合同是人身性合同。凸显劳动合同的人身性特征,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人身保护,对于我国现实劳动关系的改善和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其在法律上的实益表现在:宏观上,有利于解释国家为什么要对劳动合同予以立法规制;中观上,有利于认识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人身保护的不足并予以补救;微观上,有利于强化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人身保护义务。

生态时代环境法上“生态人”模式的一种图景言说62-71

摘要: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指导思想,以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基本标志,倡导一种生态化的生产方式,以生态伦理为道德标准,以绿色技术为载体的生态时代篇章已经到来。生态时代之于法律的意义就在于其引致了法律的全面变革,型塑生态化的法律与塑造以理性"生态人"为表征的全新的人之形象势在必行。法律可以理解为是广义上社会契约的文本形式,不同契约理论下的主体假设是不尽相同的,因之我们需要借助契约理论主体假设的演变为线索,从形而上与形而下两个层面上探讨"生态人"模式,首先塑造一个抽象的理想类型的"生态人",然后再还原一个生活在真实世界的"生态人",终极目标希冀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达致一种平衡。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期间制度研究72-77

摘要:《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均在第18条规定了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期间制度。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期间的主要判断标准是承运人对货物的掌管;"掌管"的概念是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期间制度的核心要素,应分析当事人约定、承运人对货物的控制状态等因素确定其含义。当货物处于航空运输的辅助运输、替代运输中,一般也被认为处在航空运输期间内。我国应调整航空运输期间的判断标准,增加替代运输的规定,以完善国内的航空货物运输期间制度。

国际贸易法制中的社会治理——一种民主向度的解读78-82

摘要:依照"职能主义"发展进路而自成体系的国际贸易法,目前出现了综合的社会治理发展趋势。从民主向度对这种转变进行研究,必须肯定国际社会主体的多元性,注意到国际法价值基础由国家利益向公共利益的演变,关注国际法生成中程序机制的改革。国际贸易法社会治理中的民主,在价值标准、社会基础及其实现方式方面面临发展困境。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法律与实践
行政诉讼对审判体制的诉求83-87

摘要:行政审判体制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构成要素的核心,是行政审判权得以实际运行的载体。行政审判体制的立法建构,必须契合行政诉讼制度的诉求。作为"诉讼"之行政诉讼诉求行政审判体制具有中立性、公正性;作为"对行政的诉讼"之行政诉讼诉求行政审判体制彰显权威性、专业性;作为"民主守护神"之行政诉讼诉求行政审判体制应充溢民主性。

论弱者保护原则对涉外协议管辖的效力问题88-92

摘要: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协议管辖强调当事人的地位平等,为了防止国际民商事关系中的强势方利用其优势地位迫使弱势方签订对弱势方不利的管辖协议,国际社会已经逐步形成涉外协议管辖上的弱者保护限制条件。此外,实质正义的发展也促进了弱者保护限制条件的形成。我国现行涉外协议管辖制度中未对弱者保护原则限制条件加以规定,但我国作为一个消费者大国与制造大国,为了保护我国处于整体弱者地位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需要在立法中规定弱者保护限制条件。

刑法司法解释的类型化及其意义93-98

摘要:根据刑法司法解释与刑法典的关系,可以将刑法司法解释分为三种类型:注意规定、具体化规定、法律拟制。这种类型化区分,学术意义是可以纠正对刑法司法解释的一些误读,司法实践意义是:不同类型的刑法司法解释应有不同的解释方式;不同类型的刑法司法解释在解释精神的推广方面也应区别对待,以确保使司法解释的适用能够与刑法典相吻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法律漏洞之补充——小城镇与设区的市界定标准的检讨99-105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2、3款的形成经历了"农村-城市"向"小城镇-设区的市"标准的变化,其立法意旨在于通过小城镇与设区的市的区分避免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兼得局面的出现。然而小城镇与设区的市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司法实务界对小城镇与设区的市的界定发展出了的三种学说:严格界定说、目的限制说与目的依据说;从立法目的而言,进行一般化处理后的目的依据说应当成为优先考虑的选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青年法苑
法律教义学:要旨、作用与发展106-111

摘要:法律教义学以对一国法秩序的总体性确信为研究前提,以现行实在法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它试图提供两种产品:教义学体系与教义学方法。一方面,教义学体系的作用是广泛的,并不局限于指导司法实践;另一方面,教义学体系是对外部经验开放的,也因此,在面临困境时,是会进行自我调整的。教义学方法不仅包含通常所言的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还包括衡量与试错。在简单案件中,教义学方法是对教义学体系的适用;而在疑难案件中,教义学方法则通过寻求一个妥当的判决而修正或明确教义学体系。理解了在疑难案件中教义学方法与教义学体系的关系,也就理解了疑难案件与法律教义学的关系。概括而言,疑难案件不仅不是法律教义学的对立面,相反,它促成了法律教义学的动态发展。

上市公司风险管理中高层管理人员权责制衡机制的构建112-119

摘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国公司制企业的管理权进行由两权合一到两权分离的改革,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分立,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也相应增加。因此,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价值管理体系的目标之一。本文从高层管理人员——公司治理结构法定机关的代表人的权责制衡机制入手,分析了高层管理人员权责制衡机制在上市公司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公司法》对高层管理人员的权责规定的不平衡,以及如何建立风险最小化的权责制衡机制,防患于未然,将高层管理人员的权责制衡机制作为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并为此不断努力。

税收正当性:一个理论命题与分析框架120-126

摘要:税收关乎国家征税权与公民财产权的二元对立,是宪政的基石性范畴;宪政税收语境下,在纳税人权利保障、政府征税权规范以及宪政秩序的迫切需求下,产生对税收道义、伦理的追问———税收正当性。税收正当性包括公共利益(民主)正当性、科学正当性、法律正当性,分别代表公共利益(民主)、科学、法律三个价值维度。在实体性制度构建上,与三个价值相对应,包括公共利益、经济上可税性与比例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在程序性制度构建上,借助于正当程序的交涉性和反思性机制,通过税收正当程序中的大众、专家及政府的三方参与机制,将三个价值因素及相应的制度实体有机结合,实现税收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