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节能不达标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建设、不准销售。福建正将这一措施从试点推广到全省,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工作。今年初,厦门市率先实施商品房等建筑物节能强制措施,达不到节能标准的房地产项目等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日前出台的《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从2008年起,全省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等文件中,必须要有所购商品房的建筑节能指标和节能技术措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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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工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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