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韩、日两国及香港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运作模式,结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对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体制改革进行了较深入的思考,提出:《决定》从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等三方面推动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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