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1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分级》)正式实施。经过十余年的研制,《分级》全面总结了既往鉴定工作的经验,整合了多项标准、技术规范的相关内容,取长补短,反复论证,形成了覆盖面广、合理性强的符合现代临床医学发展规律和法医学鉴定规范化要求的标准文本[1]。为了推进《分级》的顺利实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组织编写了与《分级》配套的适用指南(以下简称适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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