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追诉的时效问题

作者:刘练军

摘要:追诉有时效乃法治的应然内涵,监察追诉应像刑事追诉一样受时效之限制。缺乏时效之规定,此乃监察法的一大缺憾。为监察追诉设置时效的理由主要有:超过一定期限再予以追诉具有非道德性;及时开展追诉才能达到预防腐败效果,逾期追诉预防效果不佳;逾期追诉成本高昂,浪费公帑现象自然无法避免。监察追诉时效的期限,分为监察立案的期限和监察移送的期限,监察立案的期限设定为三年比较合适,而监察移送的期限设定为三个月较为合理。关于监察追诉时效制度的具体设置,有立法经验和立法先例可供借鉴,此等立法技术问题不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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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监察委员会
  • 时效制度
  • 期限
  •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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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法学论坛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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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武汉大学
出版地方:山东
快捷分类:政法
国际刊号:1009-8003
国内刊号:37-1343/D
邮发代号:24-219
创刊时间:1986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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