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租赁方式获得适当的住房是实现住房权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国住房租赁制度存在租金标准和限制出租人住房租赁合同解除权缺乏制度硬约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形同虚设,以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限制等缺陷。中国住房租赁制度存在的制度缺陷与缺乏对租赁双方的市场地位和经济实力严重不平等的科学认识有关。中国住房租赁制度改革应当坚持承租人本位,对承租人以倾向性保护的价值取向。制度改革的路径是赋予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以物权效力,取消住房租赁合同期限限制;立法规定住房租金基础标准;限制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合同解除权,确定承租人法定优先续租权。引导民众改变住房消费观念,通过租赁方式获得适当的住房,实现住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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