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坛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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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坛》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6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名家主持、学术视点、探索争鸣、实务观察、环球评论、专题策划、读书沙龙等。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主办单位:武汉大学
  • 国际刊号:1009-8003
  • 国内刊号:37-1343/D
  • 出版地方:山东
  • 邮发代号:24-219
  • 创刊时间:1986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3.67
  • 综合影响因子:4.226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法学论坛 2015年第05期杂志 文档列表

法学论坛杂志特别策划·《刑法修正案(九)》专题研讨

变动中的刑罚结构——由《刑法修正案(九)》引发的思考

摘要:死刑被认为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我国现行《刑法》中还有55个犯罪可以判处死刑,这使得我国的刑罚结构还难以摆脱“以死刑为中心”。但不可否认的是,从我国刑法发展历程来看,死刑的中心地位逐渐被蚕食,而罚金刑越来越受到立法者的重视。《刑法修正案(九)》不仅沿着这一方向继续前进,而且使刑罚方法与非刑罚处理方法的衔接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从《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来看,我国的刑罚结构已经迈向刑罚适中主义,并朝着死刑的去中心化和罚金刑的中心化方向发展。
5-12

死刑改革问题新思考——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摘要:《刑法修正案(九)》对死刑规定修改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在废除死刑的罪名中,暴力犯罪与非暴力犯罪并存,以非暴力犯罪为主;废除的死刑罪名多数是备而不用的,废除死刑的宣示意义大干实际意义;限制死刑与废除死刑并举;总则与分则同时修改的模式。但依然存在对联合国公约的回应不够、存有进一步废除死刑罪名的空间、对死缓制度的修改不够彻底等问题。未来修法需要修改死刑适用的条件,大幅度废除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在废除非暴力犯罪死刑的同时同步废除暴力犯罪的死刑,完善死缓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转变重刑观念并控制死刑的实际适用。
13-22

危险驾驶行为人罪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为视角

摘要:将危险驾驶行为予以入罪的必要性是相关的危险驾驶行为必须具有相当程度的危险性,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可行性是对相关的危险驾驶行为在认定与取证上具有明确性与可操作性,能确保其受到惩罚。《刑法修正案(九)》将“双超”入罪限定为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双超”的做法是欠妥的,不应将从事公路货运“双超”排除在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范围之外。将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予以入罪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但仍有空白之处。将毒驾、怒驾行为入罪不具有可行性,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范围不宜过于扩张。
23-31
法学论坛杂志学术视点

儿童福利权国家义务论

摘要:儿童福利权国家义务是由国家作为儿童最高监护人、人权义务主要主体、公共物品重要提供者等身份所决定的,主要包括静态层面的最低核心义务和动态层面的尊重、保护和实现义务,是行为义务与结果义务、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的统一。我国儿童福利权国家义务履行呈现城乡、区域(省际)以及福利机构与原生家庭多重二元结构,存在立法碎片化、行政管理虚化、救济程序缺位等问题,亟待采取立法、行政、司法、社会协同、国际合作等方式予以矫正和落实。唯有树立儿童优先理念,将儿童福利上升为国家战略,方能更好地满足儿童基本生存、提高生活质量的福利需求。
32-41

我国行政程序卷宗阅览权的确认与司法救济

摘要: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行政知情权逐步衍生出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权和卷宗阅览权两种不同类型的具体权利。在司法个案与司法解释的共同作用下,卷宗阅览权得以具象化。与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权不同,卷宗阅览权在我国尚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通过有效的法律创设机制对卷宗阅览权加以确认和规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卷宗阅览权司法救济的困境,反映了“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立场。在我国特定的法治背景下,引入预防性行政诉讼机制可以有效实现卷宗阅览权的司法保障。
51-57
法学论坛杂志热点聚集

论连带责任的追偿权——以侵权连带责任为中心的考察

摘要:追偿权推动了统一连带责任的确立,完善了连带责任的类型。其理论基础为当然追偿模式,据此,追偿权与连带责任同时成立,但只有责任人履行了义务并导致共同免责,且超过自己份额才能生效;追偿权的效力范围可以超过原权利。在行使程序上,连带责任之诉为普通共同诉讼,判决应尽量划分责任份额;原则上,行使追偿权应另行起诉,但在符合特定要件时也可依申请执行。
58-69

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适用新论

摘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已经严重影响到公众对国家管理的信心,并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我国环境刑法是否应当突破过错归责原则而引入严格责任以及在何种限度内适用仍需进行审慎的考量。环境犯罪的刑事犯特征和刑罚功能特征决定了在我国环境刑法中不宜大范围适用严格责任,而严格责任对自然环境主体价值的重视和对刑法目的实现的促进作用则决定了在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仍具有一定的适用空间。根据环境犯罪认定之动态模式和静态模式的特点,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适用的罪型条件应为污染环境犯罪,刑度条件应为可能判处定罪免刑或者定罪轻刑的环境犯罪。
78-85
法学论坛杂志法治前沿

论“感情投资”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兼论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之取消

摘要:“感情投资”型受贿犯罪是以人情往来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的新型受贿犯罪类型。随着“感情投资”型受贿罪逐渐成为当前最为常见多发的受贿罪类型,阻碍其司法认定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备受争议与批判。出于反腐败的现实需要,司法机关与理论界都在事实上采取了对该要件进行实质消解的策略,这是突破罪刑法定原则的危险行为。解决“感情投资”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难题,应当取消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这一方案比增设收受礼金罪更具合理性。
101-108

会计鉴定意见的民事司法审查

摘要:会计鉴定意见是法定证据的一种,必须进行司法审查。通过对鉴定人的资格、意见书的形式、鉴定材料、鉴定程序等方面的审查,可确定其证据能力;通过对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意见的论证及质证等方面的审查,可判断其证明力。专家辅助人和专家陪审员的参与,可使司法审查的质量得以保障。
109-115
法学论坛杂志实证研究

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探析

摘要: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较为常见的一种。尤其当这类申请和申请内容不明确联系起来更是增加了实践过程中的判断难度。为了提升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咨询类申请的答复水平,行政机关未来有必要通过规范该类申请的判定流程,通过补正程序及其他途径在答复前帮助申请人明确申请内容,通过主动公开对咨询类申请的解读,以及考虑采取便民等其他途径回应咨询类申请,推动相关争议的妥善解决。
126-132

黄河三角洲地区生态保护的法律问题实证研究——基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效果的分析

摘要:法律在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以来,黄河三角洲的生态环境获得了明显改善,该《规划》中规定的2015年约束性发展指标也大都提前实现。然而,该《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该区域在生态立法、执法以及司法保护机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此,应进一步完善黄河三角州生态立法,提高生态执法效率,加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133-142
法学论坛杂志比较借鉴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摘要: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由同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清泰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3月经批准合并成立,两所均有二十多年的丰富成功执业经历。
F0002-F0002

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

摘要: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系济南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秉持“诚信、勤勉、睿智、正义”执业理念,坚持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现已成为管理制度完备、专业团队优秀、社会形象良好的专业律师事务所。“辰静”品牌已颇具影响力。
F0003-F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