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坛杂志社
分享到:
《法学论坛》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6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名家主持、学术视点、探索争鸣、实务观察、环球评论、专题策划、读书沙龙等。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主办单位:武汉大学
  • 国际刊号:1009-8003
  • 国内刊号:37-1343/D
  • 出版地方:山东
  • 邮发代号:24-219
  • 创刊时间:1986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3.67
  • 综合影响因子:4.226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法学论坛 2014年第06期杂志 文档列表

法学论坛杂志特别策划

物联网安全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物联网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而相关法律问题开始浮出水面。主要从“人”之威胁和“物”之威胁两个角度论述了物联网安全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人”之威胁指人通过物联网侵犯他人权益;“物”之威胁则指物对人之权益的侵犯。学界研究较多的物联网隐私和信息系统安全问题多属于前者,而后者主要体现为人工智能对人的伤害问题。为应对这两方面安全威胁,构建安全、可控的物联网,应尽快出台一部RFID法规;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网络安全法立法进程;完善我国隐私权相关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立法研究;以及建立一套物联网安全应急预警和处置机制。
20-24

网络安全与平台服务商的刑事责任

摘要:网络安全除了网络载体安全,也包括网络信息内容安全,并且成为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安全与人们日常生活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服务商是重要的网络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是整体的传播资源和聚合的媒介途径,在网络空间中是重要的共治主体。平台服务商的非刑事责任已经有所增加,体现了其地位上的重要。平台服务与犯罪行为结合起来,将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平台服务商怠于履行职责纵容犯罪行为、放任危害后果发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国内外的刑事司法、立法都有对网络服务商管理责任的规定,也在不断地尝试回应现实问题。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应当进一步转变视角,以平台方的角度对已有司法解释进行调整、完善和补充,并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行为规范。
25-34

环境利益的本质特征

摘要:环境利益是由对象的有用性、主体的收益性和时代性三要素构成的利益。它是在环境遭到严重损害之后才出现的,是负环境利益的反面,是未发生不利变化的原环境,其本质特征是一定的环境品质。环境利益实现的过程是从负环境利益到环境利益,而环境消费利益的实现过程是主体使用环境。只有在对环境的“消费”不突破环境的“供给”时,在对实质上是环境使用的环境损害实施了有效的防治,在对具体的环境消费者实施了有效的限制时,表现为自然状态的环境利益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45-52

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环境立法架构

摘要:继中共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为细致的部署。借新《环境保护法》通过之机,就我国环境立法体系复又进行较为细致的观察并对完善路径进行构思,是环境法研究领域顺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背景要求的必然反应。
53-57
法学论坛杂志学术视点

法律方法论研究的实践面向

摘要:我国的法律方法论研究经过30年来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称道的成绩。但近两年的研究似乎进入了“瓶颈”制约期,法律方法论的主题话语似乎被法律修辞所取代,面向实践的法律方法研究更是极度缺乏,从而导致具有工具属性的法律方法不能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指导。结合当下中国的司法实践,探讨各种法律方法的实践应用,或许是法律方法论研究走出目前这种“瓶颈”制约的有效途径。
84-90
法学论坛杂志热点聚焦

宏观审慎监测制度建构之探

摘要:实行宏观审慎是美国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对金融监管制度从理念到内容上的最深刻反思,而要实行宏观审慎,特别是其中的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需要以建立宏观审慎监测制度为前提。宏观审慎监测制度应当围绕确定宏观审慎指标及其临界值、获取监测信号和对策转化为框架。宏观审慎指标应具有综合性、预示性、动态性等,且要有合理的阈值。对宏观审慎指标应综合运用多样化的分析手段获取监测信号,并在因应和综合辨析监测信号的基础上出台或调整宏观审慎监管措施。建立我国的宏观审慎监测制度,需要重点解决宏观审慎监测主体不明、宏观审慎监测制度内容空缺以及协调规则与技术相结合等问题。
100-106

宏观调控主体法律责任之型构

摘要:宏观调控主体在现代国民经济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宏观调控主体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为了实现宏观调控变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对国民经济进行总体调节和控制。但是,如果在行使此宏观调控权力时由于失职或不当所带来的后果,宏观调控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7-113

论豁免权与强行法关系的新趋势——以“德国诉意大利案”为例

摘要:国家享有豁免权已经发展成为国际习惯法。但是,当国家豁免已经从绝对豁免走向相对豁免的今天,如果一国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中的强行法,是否就不再享有豁免权?该问题既是“德国诉意大利案”的争议焦点,更是当前国际法理论和实务界面临的热点问题。国际法院在“德国诉意大利案”采用实体——程序分析法,确立了国家豁免权和强行法并不冲突这一新标准。对这一标准如何认识,是否该标准也适用于国家元首豁免与强行法的关系,适用于国际组织豁免与强行法的关系,还值得深入研究。同时,从人权保护的角度出发,确立了国家豁免权和强行法不冲突,并不解除国家保护人权的义务。
114-124

收费公路免费通行规定之法律反思

摘要:收费公路免费通行之条例规定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则,不仅应从形式上衡量,还应从实质要求上结合法律授权明确原则综合判断。公路营运公司对公路的收费权源于其与政府签订的公共工程特许合同,该权非公权力,而为私权利范畴。条例规定对公路经营公司之公路收费权进行限制性征收,将其归入行政征收有所勉强,应构成立法征收之命令征收。对于公共工程特许合同双方而言,免费通行规定属不可预见的情况,地方政府负有补偿公路经营公司由此导致之损失的义务。通过延长收费期对公路营运公司进行完全补偿并不符合公正原则之要求。
125-131
法学论坛杂志实证研究

行政私法下无居民海岛管理机制的实证分析

摘要:无居民海岛价值体系多元化的属性决定了其开发与管理的复杂性。行政私法理论对于无居民海岛开发与管理实践的功效绝不能满足于理论层面上的探讨,而予以实证分析才具有价值。行政私法理论与无居民海岛开发与管理实践的契合性、主体以及法律规范的适用共同构架行政私法理论下无居民海岛管理机制。推进无居民海岛管理机制改革的法律进路在于探索无居民海岛管理合同的成型、行政许可的恰当适用以及管理机制中融入“管制一协商”程序规制。然而,实践表明反思和检讨行政私法理论亦具有正当性。行政私法理论下无居民海岛管理机制,不仅是弘扬和反思行政私法理论的本土化和实证检视的过程,而且是对行政私法理论的修订和改进。无居民海岛开发与管理实践,为我们认真总结和归纳行政私法理论所衍生的新合同类型提供了机遇和素材。
132-142
法学论坛杂志比较借鉴

美国遗嘱撤销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摘要:美国遗嘱撤销制度主要源自美国的判例法、州法和《统一遗嘱检验法》。美国遗嘱撤销制度的核心是遗嘱的撤销方式、遗嘱撤销的法律后果,遗嘱的效力恢复三大基本内容。其中遗嘱撤销方式涵盖了法定撤销、遗嘱人撤销和法律推定撤销三大情形。内容丰富详尽。遗嘱撤销后相关财产权益的处分方式,对遗嘱人配偶及子女权益的保护以及遗嘱效力的恢复等制度设计科学合理,对构建我国遗嘱撤销制度极具启示意义。
15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