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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刑法规定的“没收”分为刑罚性质的没收和非刑罚性质的没收。没收刑制度在中国刑法中虽然予以了保留,但其存在也必然深受国际大气候的影响,其存在的合理性受到质疑。完善中国刑法中的“没收”制度应从如下方面着手:一是废止没收财产刑;二是将没收作为一种独立处分,以“对财产的强制处理方法”的名义单列;三是设立追征制度;四是对没收财产刑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的情况规定没收补偿制度和没收替代制度;五是开展刑事没收的国际合作。
摘要:目前,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建立一套既能切实保障犯罪被害人利益,又可以克服传统刑罚体系弊端的刑罚制度,成为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在当前酝酿的刑罚体制改革之中,可以考虑借鉴西方社会的做法,引进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论有关刑事责任的理解,对于从传统的道义责任论向现代的社会责任的转变,极富启发意义。
摘要:我国正在经历社会转型,在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今天,如何利用好刑罚,发挥刑罚的积极效用,尽可能避免其消极影响,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今天这样一种局面,因时因势进行刑罚改革,即是对社会现实的一种积极回应。在对我们既有刑事法制进行诊脉自疗的同时,还要积极吸取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尤其是其刑罚改革的方法论。当然,在吸取经验过程中要注意“水土不服”问题。
摘要:为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目标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我国罚金刑应进行如下完善:适用范围应进一步扩大;适用方式应进一步改变;数额规定应进一步明确;执行方式应进一步拓展。
摘要:随着刑罚逐渐趋于轻刑化和人道化,罚金刑在世界各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实践中罚金刑的适用率也越来越高。但罚金刑执行难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世界各国,我国也不例外。在我国,造成罚金刑执行难的原因主要在于罚金刑裁量原则的不科学,罚金刑执行保障制度、罚金缓刑制度以及罚金易科制度的缺位等。有必要改革与完善我国罚金刑及其相关制度,以从根本上解决罚金执行难的问题。
摘要:法学是什么?法学不只是一种知识谱系,它本质上是基于对法的具体场景运用的实践活动的回应。法学是一种知识、一种逻辑、一种学问,却更是一种实践、一种经验、一种解释。从比较法之视域对“法学”之原初含义进行解读,可把它概括为三个判断:法学是公平之学、法学是智识之学、法学是判断与解释之学。
摘要:只有从历史与现实两个角度来还原人权与主权关系所处的三元结构,并从社群主义的角度来还原人权的三元背景关系。进而借助后现代主义的分析方法,我们才能够更有说服力地厘清强权与主权、主权与人权之间的关系。人权发展到全球化的今天,国际人权救济依靠现存的强权利益与国际人权救济的需要相竟合的投机机制是不可靠的。人权法治全球化是全球人权保障的一条根本而又可靠的战略出路。
摘要:对受刑人权利保护必须对受刑人权利进行准确的法律定位,在受刑人权利的价值基础上,正当性的权利本质是受刑人权利法律定位的逻辑起点;在受刑人权利的逻辑结构上,可以将受刑人权利分为受刑人人权、受刑人公民权和受刑人基于矫正产生的特殊权利;在法律关系的考量上,将受刑人权利和刑罚执行权力作为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范畴,而不是将受刑人虬权利与义务作为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范畴;在刑事法律关系的运作中,以受刑人权利为本位,而不以受刑人管理为本位,以实现对刑罚执行权力的制约和对受刑人权利的保护。
摘要:环境责任是基于人类整体的环境利益和环境危机而产生的,是公民参与环境事务的依据和原动力,能在环境义务覆盖不到的地方发挥作用,填补法律空白,并能推动人们不断地研究和发现新的具有普适性,从而推动环境义务的不断创设与发展。
摘要:在国家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背景下,保税区正在尝试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在转型的过程中,我国还缺少在自由贸易区方面的立法。尽管现有的《海关法》中出现了保税区的名称,但是国家立法对于保税区尚没有给出准确的法律定位。国家应该在转型之前,加快我国的自由贸易区立法进程。
摘要:由于证券市场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证券投资成为商事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在商事登记制度中,证券登记制度应是重要的内容之一。随着证券市场的制度创新,证券登记制度也发展了传统的商事登记制度,即传统的商事登记制度专注于商事主体地位的确立,而证券登记制度则注重于商事(证券)主体权利状态的确认和商事(证券)行为状态的确认。
摘要:我国刑法学界对共犯的性质存在学说对立,但是与欧陆、日本刑法学不同,基本上是二重性说和共犯从属性说、独立性说的对立,而且二重性说占据主导地位。站在结果无价值论立场上,对刑法进行实质的、体系的、客观的解释,就可能得出刑法共犯规定实质上贯彻了共犯从属性说的立场。在解释结论上,对《刑法》第29条第2款就会得出与以往所有的刑法学说不同的结论,即仅指被教唆者实行犯罪之后没有达到既遂的情况。
摘要:知识产权文化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积淀和升华,对知识产权制度运行中各种主体的利益冲突具有潜在的协调和平衡作用。知识产权文化与和谐社会具有共同的经济理性,而且其协调和平衡的社会功能与和谐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不谋而合,因而知识产权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摘要:公务员的权利及其救济是个被忽视已久的论题,在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发展过程当中,其研究更是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尝试从该问题理解障碍的朴素心理着手,结合无独有偶的中外历史文化背景,阐释了研究的意义和价值,更着重论述了我国现有的公务员权利状况和救济渠道,以及其应当的发展方向。笔者尝试对公务员的权利作出个人的分类梳理,并就相应的救济方式提出了较为大胆的构想。
摘要:在诉讼证明中,法律事实乃是法官所认定的事实,从哲学意义上讲,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客观事实可分为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二者是和谐统一的,积极事实在四维时空坐标中占据且只能占据一个确定的点,而不能同时占有两个点,相对于这个确切的点而言,这个点之外的所有空间都是消极事实;消极事实不是“不存在”的事实,而是指存在的状态为“无”的事实。消极事实不同于消极事实的主张,消极事实可以通过积极事实而得以证明。
摘要:社区矫正的组织制度是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存在着司法行政机关参与无法律依据、社区矫正人员无执法主体资格以及社区矫正机构多头管理等问题。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建立由社区矫正官为中心的社区矫正官制度非常必要。应该在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内设置社区矫正官一职,专司社区矫正的管理和执行工作,并赋予其执法主体的资格。同时,公安机关应该退出社区矫正。
摘要:辩诉交易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是欧美刑事案件中适用的两类重要的司法制度。两种制度有其相似的地方,也有诸多的不同。其中一点便是刑事诉讼的被害人在两种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着较大的差别。而两者的共同基础——社会契约理论和私法中契约自由的观念,以及辩诉交易制度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使得辩诉交易借鉴刑事和解的理念,加强被害人的地位和作用成为可能和必要。
摘要: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确立了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以辅助违约责任的救济,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利益,而我国尚未确立该制度。依据传统理论,相对性是成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建立的最大障碍,债权作为相对权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本文也从这几个问题入手,提出不同的观点,希望能给立法者提出建议,以期在我国尽快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