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杂志社
分享到:
《法学家》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9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法学前沿、法学专论、立法研究、法学争鸣、青年法苑、法学教育、法制教育、法制改革、律师实务、国际法与区域、台港澳法律问题、外国法述评等。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 国际刊号:1005-0221
  • 国内刊号:11-3212/D
  • 出版地方:北京
  • 邮发代号:82-568
  • 创刊时间:1989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4.83
  • 综合影响因子:3.889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法学家 2015年第05期杂志 文档列表

走向认知科学的法学研究——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切入

摘要:从知识史的角度看,法学与科学的交汇,呈现出法律社会科学与法律认知科学两波前后相继的浪潮。这一趋势促使法律学者重新反思法学与科学的关系。传统法学基于"意义无涉"与"价值无涉"两点理由,拒绝对法律问题的科学研究,但这种自我辩护忽视了法律实践的规约性特征和法律价值的科学基础。法律认知科学的温和科学主义研究方式,从新的角度解决法学的固有问题,有助于法律的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之实现。在垂直整合的框架中,认知科学、社会科学和传统法学各自占据不同的位置,以合理分工的方式推进法学学术的发展,追求人类知识大汇聚的智识理想。引言过去几百年间,科学确立了人类理智探索外在自然世界的最高典范。这种典范转换,超越单一学科的边界,推动着人类知识的变革。和其它人文与社会学科相比,古老的法学似乎有着更强的保守气质。~①法学,在其诞生之初就是职业性的知识体系,更多地包含着专家技艺与专门知识。作为职业性的实用知识,法学并非典型的人文学问,并不直接关切人的处境(human condition);
1-15

宽严相济与中庸反腐

摘要:宽严相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政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之道在打击和预防犯罪中的运用。面对多年积累的腐败犯罪案件,中国需要在查处腐败中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宽济严,就要适度宽恕旧罪,就要明确宽严界线,就要少用慎用死刑,其要旨是公正透明。以严济宽,就要既打"老虎"也打"苍蝇",就要既查官贪也查民贪,就要既抓受贿也抓行贿,其要务是全面彻查。采取宽严相济的政策有助于保持查处腐败的常态并取得反腐败的长效。
16-28

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适用——以金融诈骗罪行为类型的意义为分析视角

摘要: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竞合时,是否可以重法优于轻法为补充适用,近年来成为理论界争议的话题。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充分认识刑法立法中行为类型化的价值,金融诈骗罪行为类型化的研究就是一个适当的分析视角。相对于普通诈骗罪而言,立法对于金融诈骗罪的被害人采取的是弱保护的刑事政策立场。对于金融诈骗犯罪等所涉及的特别法条,其各自的行为类型与意义,刑法理论必须给予基本的尊重。金融领域的制度安排,效益价值往往是其首要追求,尽管公平与安全也是制度的底线要求,但其公平和安全的内涵已经与一般市场领域中的公平、生活领域的安全含义不完全相同。针对市场领域的不法行为,还有民事、行政的规制手段。而这些构成了市场领域刑事立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类型化或者定型化,以及相应的法定刑设置的价值所在。金融诈骗行为,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应当按照生活领域的普通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立法已经作出罪刑相适应原则考量的特别法条,解释者对立法的尊重才是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特别法条优先于普通法条适用的原则理应得到坚持。
29-42

“正犯后正犯”与犯罪参与理论研究

摘要:在实质正犯理论视域下,"正犯后正犯"逐渐得到普遍认可。作为共动形态的"正犯后正犯",明确肯定了幕后参与者的犯罪支配及优越的犯罪支配,再次印证了共同犯罪仅系实现不法的方法类型,揭示了共动现象中各参与犯的不法评价应个别且独立进行。"正犯后正犯"在间接正犯的延长线上极度拓展了正犯的外延,根本上重塑着正犯的形象与内涵,也实质性地影响着犯罪参与理论的重构。"正犯后正犯"虽衍生于正犯与共犯区分制立法,却与限制的正犯概念及二元犯罪参与体系完全相悖,实质上走向了单一正犯概念与单一正犯体系。
43-56

论中止自动性判断的规范主观说

摘要:对于中止犯的减免处罚根据,应当并合考虑责任减少和刑事政策,即在行为人基于己意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结果发生的场合,因为其责任减少,且从刑罚目的角度看预防必要性降低,对其就应予以奖励,这是"基于刑罚目的的责任减少说"。相比客观说和限定主观说,主观说更为合理。主观说不是伦理动机上的悔悟或规范意识觉醒,也不是我国学者所通常理解的心理学上的行为人认识,而必须被规范地理解。因此,在我国刑法学中提倡中止自动性判断的"规范主观说"就是必要的,即行为人内心放弃犯罪的"反常"意思决断能够被规范地评价为心态逆转,且有助于实现特别预防及一般预防目的时,才能认定其具有自动性。中止自动性判断从心理学主观说转向规范主观说,有可能使中止犯的成立范围受到限缩,但有利于实现积极的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的刑罚目的,保持责任论和刑罚论的一体性,也更符合体系思考的刑法方法论。
57-71

论城市规划法上的空中空间利用制度

摘要:空中空间利用制度是城市规划法上的重要制度。空中权是利用地表之上一定空间的权利。它被很多国家的法律所规范,并为空中空间利用提供基础性支撑。随着社会的发展,空中权与城市规划法结合在一起。从现有实例来看,空中空间利用主要有人工地基型、容积率转移型和容积率奖励型三大形态。它们在城市规划法、建筑标准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和判例中逐步得到制度化。建构容积率特例制度、规定一定的条件和限制、设置特别许可制度等,是从城市规划法角度建构空中空间利用制度的主要内容。
72-83

论私募股权众筹中公开宣传规则的调整路径——兼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摘要:改变投融资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是众筹融资良性运转的基础条件,而现行私募融资发行规则中的公开宣传禁令,将可能成为制约私募股权众筹健康发展的最主要制度瓶颈。美国《JOBS法案》解除了私募融资中的公开宣传禁令,转而选择以投融资主体资格为中心进行风险监管。我国可借鉴此种监管思路,通过设置公开宣传行为的安全港规则,允许私募股权众筹融资者在履行合格投资者验证义务的前提下,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向潜在投资者进行公开宣传。
95-104

参与分配:解析与检讨

摘要:在我国有限破产主义立法模式下,为解决不具备破产能力的债务人向所有债权人公平有序地清偿,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程序应运而生。受此目的牵制,我国的参与分配制度在适用要件上有其特殊构成。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和程序权利,实行参与分配必须准确把握申请期日、清偿顺位以及分配程序,并在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时,通过参与分配方案异议和异议之诉予以救济。
105-119

忠孝与神圣:宪法上服兵役义务的法理变迁

摘要:本文以宪法服兵役义务为研究对象,借由"五五宪草"第127条和"五四宪法"第103条所提供的两种立宪思路,深入分析服兵役义务的法理基础,并探讨其对当下的现实意义。服兵役义务彰显了国民与国家之间极端的关系,其将个体权利与国家主权的宪法逻辑推到极致,触及了宪法的生命维度。"五五宪草"与"五四宪法"分别淬于抗日战争与朝鲜战争的烽火,保持着宪法对生命的真切回应与战争动员的真实语境。两部宪法性文件对于服兵役义务的论证分别以"忠孝"与"神圣"为法理依据,形成对立的论证理路。在近代中国与国民的双重生死攸关中,建立起了国民与国家的位格阶梯与公民的人格结构。
14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