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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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杂志 CSSCI南大期刊 北大期刊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11-3126/D 国内刊号
  • 1004-7883 国际刊号
  • 5.27 影响因子
  • 1-3个月下单 审稿周期
法律适用是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6年创刊,目前已被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法律适用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专题研究:关注公司法修改、法学论坛、法官说法、案例研究、问题探讨

法律适用 2017年第14期杂志 文档列表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征稿启事2-2

摘要:《法律适用》是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应用法学理论刊物。最高人民法院胡云腾专委担任编辑委员会主任,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担任杂志主编。《法律适用》现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A类学术期刊,中文核心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来源期刊,RCCSE核心期刊,CHSSCD(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图片报道121-121

摘要:图1汉《侍廷里父老僤约束石券》建初二年(77)刻,现藏偃师商城博物馆。105~*77。券文记述缑氏县侍廷里左巨等25户组织起一个称为'僤'的民间团体,集资61500钱,买田82亩,并对所买土地的使用、管理、继承做出约束性规定。里父老是汉代基层社会中负责沟通官方与民间事务的人物。担任父老者有年龄、德性和财产等方面的要求。里中父老接受官府差遣,但没有俸禄。故出任父老者在获得人们尊重的同时,也要承受一定经济负担。'父老僤'正是为减轻这一负担而设立。

欢迎订阅2017年《法律适用·司法案例》122-122

摘要:特别提醒请您在汇款单的备注中写明订阅人姓名、单位名称(发票抬头)、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若汇款人名称与订户名称不一致,请在附言中写明订户名称。通过银行直接转账的订户请将上述信息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法律适用·司法案例》编辑部。《法律适用》是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应用法学理论刊物.

法律适用杂志高端论坛
加强司法案例研究,深化法治理念教育3-5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中的特殊功能体现在通过司法审判工作定分止争,解决社会发展各领域诸多利益冲突和矛盾。

法律适用杂志案例聚焦
于欢故意伤害案法理问题解析6-11

摘要:于欢故意伤害案审判的价值和意义超出了司法个案本身的功能局限,不失为是一场生动的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于欢在防卫意图的支配下,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反击行为,完全具备正当防卫意义上的防卫前提,其行为具有防卫的性质。但于欢的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明显不相适应,且造成了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本案存在的不法侵害不属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于欢不具有实施特殊防卫的前提,不能适用刑法典第20条第3款判决其无罪。于欢主观上属于复合罪过的情形,捅刺相关被害人时具有伤害他人的概括故意(间接故意),但对杜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应是过失的;本案应定性为防卫过当下的故意伤害致死的犯罪,对于欢可予以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二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定罪正确,量刑适当,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激情防卫的类型及其处罚——于欢故意伤害案的法理分析12-16

摘要:激情防卫是行为人在因不法侵害而产生的恐惧、愤怒等激烈情绪作用下实施的防卫行为。激情防卫根基于一般人的非理性与激情的行为机制。激情防卫包括属于正当防卫的激情防卫和属于防卫过当的激情防卫。鉴于激情对防卫行为的影响,对激情防卫过当应当采取较之普通防卫过当更大幅度的从宽处罚。于欢故意伤害案属于激情防卫过当,二审判决体现了对于欢处罚的明显从宽,值得肯定。

侵害预期与正当防卫——基于典型案例的比较论述17-22

摘要:侵害预期可以分为抽象预期与具体预期,具体预期又可以分为可能型预期与必然型预期。公民没有避让不法的义务,所以不能基于侵害预期直接否定防卫意图,也不能以憎恶、愤怒或者仇恨等动机为理由否定防卫意图。在伤害意图与防卫意图同时存在的场合,如果根据防卫措施的性质、实施防卫行为的方式以及侵害行为的性质,能判断防卫意图达到了与伤害意图并存的程度,也不能否定防卫意图。此外,不能基于侵害预期直接否定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即使防卫人没有躲避预期的侵害,并基于必然型预期采取了防范措施,也存在成立正当防卫的余地。

法律适用杂志案例论坛
法治访谈录:请求权基础的案例教学法23-33

摘要:一、?法律共同体共享的案例教学法?黄卉:三位与谈嘉宾好.谢谢你们接受我的访谈.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建设法律适用导向的案例教学'。我最早接受到的信息和任务是,司法案例研究院要围绕案例研究、法律适用开展一系列法学活动,目标是要打造出一个高端的、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的平台。这项任务说容易也容易,找个热点法律话题,把著名学者往法官学院一带,再邀请一些活跃的律师界朋友,大家即兴发挥几小时,也没人能说活动不高端。

法律适用杂志个案探讨
从因果关系与注意义务评“香蕉噎死儿童案”——兼评广东“香蕉噎死儿童案”34-40

摘要:因果关系和注意义务向来是侵权审判实务中为最为抽象的认定难题。由于理论学说纷繁复杂,司法实务鲜有对此予以梳理,其认定规则更付诸阙如。一则公报案例'香蕉噎死儿童案'将此议题重新拉回司法实务的视域,本文借此试图阐明因果关系和注意义务于我国法制土壤下应采何种判断基准。简言之,因果关系应采相当因果关系说,区分为条件关系和相当性两个阶段;而注意义务则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为基本标尺。

目的港收货人拒绝提货纠纷民事责任的司法审查——对泛太集运公司诉青岛诺克来公司、乐克来公司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的分析41-48

摘要:在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中,货物抵达目的港后,收货人曾经与承运人沟通提货事宜,最终拒绝提货的现象并不鲜见。承运人大多转而向托运人索赔目的港费用,那么如何审查此类纠纷的民事责任。本文认为责任主体为托运人而非收货人,当契约托运人与交货托运人并存时,共同对目的港无人提取货物产生的费用承担责任。对滞箱费的标准按照约定说、租金说、集装箱重置价格说三个层次审查。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之间不存在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关系,各自按照其与无船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保单现金价值强制执行若干问题研究49-57

摘要:保单现金价值来源于投保人为弥补后期自然保费不足所'溢缴'的保费,是属于投保人的债权性质的责任财产,能够成为投保人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客体。为兼顾投保人债权人与受益人的利益需求,应当引入介入权制度。在保单现金价值强制执行程序的设置上,可以按照先扣押程序(保全性执行措施)、后变价程序(处分性执行措施)、同时结合介入权制度的思路进行。

“连环钢材买卖案”判决评析58-63

摘要:本案三方当事人通过两份钢材买卖合同和一份委托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形成了以连环钢材购销为表象的企业间融资借贷法律关系。该案件交易结构设计巧妙,法律适用并不容易,具有较高的研究意义。尤其是案涉合同效力的分析涉及刚刚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的实务运用,更增加了本案评析的理论及实践价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明确性的审查——以王书丽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为例64-67

摘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包含较为明确的信息指向,申请人已尽其所知对需要获取的信息内容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特征描述,且并未达至行政机关无法查找的程度,行政机关不应以申请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具备明确性,而行政机关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要求申请人补正的,该补正告知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具有可诉性。

公安机关终止侦查与刑事赔偿范围相关问题研究——以刘某申请国家赔偿案为视角68-74

摘要: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两高'《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终止侦查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本文以刘某申请国家赔偿案为视角,对终止侦查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特殊类型侵犯商标权案件赔偿数额的确定——从卡斯特案谈起75-78

摘要:一般情况下,认定构成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可以认为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而获利,赔偿数额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需要特别论述。但当案件当事人之间有特殊历史纠葛时,侵权人所获利润是否因侵犯某商标权而获得,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予以分析后确定。

信赖利益保护中的利益衡量方法——以吴小琴诉山西省吕梁市工伤保险中心案为例79-83

摘要:违法的授益性行政行为本应被撤销,是否应当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在吴小琴案中,法院运用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解决行政争议,在裁判要旨的理由阐述中,运用了利益衡量方法,值得加以深入评析并挖掘其意义。判断信赖利益是否值得保护,需要采用利益衡量的方法,综合考察案件背后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做出是否应当对信赖利益予以保护的决定。

法律适用杂志类案研究
“以小博大型”消费索赔模式之辨——兼论消费诉讼领域的司法裁判方法84-89

摘要:所谓'以小博大型'索赔方式,即同一消费者在较为集中的同一时间段内在同一商家多次购买同一小额商品,形成多张购买小票,利用最低赔偿责任制度累计赔偿额进行索赔的消费索赔模式。司法实践对此有'一次赔偿说'和'累计赔偿说'两种观点,后者实际上是对原告索赔权利的一种限制,但是其限制理由违反了在消费诉讼领域对知假买假案件既有的裁判规则与裁判逻辑,未贯彻逻辑一致原则。更深一步,如果立法者、裁判规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已经进行了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则司法裁判者不得进行二次的利益衡量,司法裁判者更多应以法律解释作为工具,慎以道德和情感因素作为完成自由心证的要素。

论合意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定性中的核心地位——以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三个典型案例为视角90-94

摘要:判断当事人的合意对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三个典型案例进行相应的法律分析。原告持有金融机构转账凭证向被告主张民间借贷法律关系,首先推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合意,然后由被告进行抗辩;如果当事人之间并无借款合意,则不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可以区分为伪装行为和隐藏行为,应当按照隐藏行为所对应的法律规范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予以规制。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又签订了新的债权债务协议,属于当事人达成了新的合意,原则上该债权债务协议自签订时向后产生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