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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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11-3126/D 国内刊号
  • 1004-7883 国际刊号
  • 1.94 影响因子
  • 1-3个月下单 审稿周期
法律适用是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6年创刊,目前已被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法律适用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专题研究:关注公司法修改、法学论坛、法官说法、案例研究、问题探讨

法律适用 2005年第03期杂志 文档列表

法律适用杂志特别策划:《公司法》相关问题新探
《公司法》的修改与解释:以司法权的适度干预为中心2-6

摘要:自1993年《公司法》颁布实施以来,《公司法》在规范和推动公司设立、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公司纠纷案件日趋增多,《公司法》虽于1999年和2004年进行了两次修正,但其原则性过强,可诉性、可操作性较弱的缺点仍然突出。在此之前,我刊曾发表多篇文章,就公司法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但是涉及公司纠纷的问题可谓纷繁复杂,我们只能是尽力做到将相关新型、深层次的问题及时分析呈现给读者。此次特别策划邀请的作者既有长期致力于民商法研究、参与《公司法》立法活动的专家、教授,亦有长期从事《公司法》审判实践、参与《公司法》司法解释制定的法官,他们针对《公司法》立法中的热点问题、审判实务中亟待厘清的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述。期望本期特别策划可以使读者对当前《公司法》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有进一步的了解。

公司法定资本制的检讨7-10

摘要:我国现行《公司法》采取法定资本制。在法定资本制下,公司发起人缴纳出资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发起人缴纳的出资财产将构成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纠纷案件和办理民事执行案件时,经常遇到公司发起人欠缴出资问题。为减少发起人欠缴出资对交易秩序的不当影响,有些法院甚至判决欠缴出资的发起人、股东与公司一并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我国《公司法》应确立揭开公司面纱规则11-14

摘要:一、揭开公司面纱规则已成为现代公司人格制度的重要内容 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之所以能够从中世纪萌芽而演变成当今普遍采用的企业组织形态,皆归功于其独立的法人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它经过了历史检验而生存下来,表明这种制度安排具有巨大的价值。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参与诉讼,独立地承担公司行为的一切后果,包括对外独立承担责任。而出资组建公司的股东,不必为公司行为买单,并只在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从而从公司债务中解脱出来。

融合还是并行——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立法选择15-18

摘要:外商投资的公司与内资公司的双轨制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并行是中国现行公司制度的一大特点。这一特点的形成自有其历史和客观的原因,但现实的并非就是合理的,这种特殊的制度结构是否应永久持续,两种公司并轨、两法融合归一的条件是否已经成熟,这正是已经启动并正在进行的中国公司法修订所要作出的分析和面临的重要立法选择。

当前审理公司纠纷案件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19-23

摘要:近年来,公司纠纷案件持续增长。由于立法严重滞后,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多的问题。一是审判依据缺乏。为国企改革设定法律途径和组织形态,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公司法》的初衷,因此,在具体规范上,《公司法》侧重于公司的设立,对公司组织行为的规范则有所忽略。《公司法》实施十余年间,伴随着公司的大量设立、社会环境与经济条件的变迁,

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若干问题研究——《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之理解和适用24-26

摘要:股份自由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特征,但《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由转让原则的例外情形。其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对于发起人转让股份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如何适用上述条款,业界与学者颇有争议。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例有关发起人转让股份的案件,

论我国《公司法》中股东直接诉讼制度之缺失及补正27-31

摘要:在公司法律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中,按照股东权利的目的划分,股东的诉权也相应分为两种,其中为公司利益提起的诉讼为间接诉讼(derivative action),即派生诉讼,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提起的诉讼为直接诉讼(direct action)。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还有“集团诉讼(Class Action)”的概念。所谓集团诉讼,是指一名股东或若干股东代表某一种类或者若干种类的股东作为原告,就该类股东利益所受的侵害而提起的直接诉讼。

法律适用杂志法学论坛
中国农民问题的法律根源及对策32-37

摘要:农民问题,是一个敏感而沉重的话题。作为影响中国社会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建国以来,它一直引起举国上下的关注。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变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民的保护与地位的提升更加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各种文件中,提高农民地位以及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发展问题、增强农业发展潜力以及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等等,

论司法为民的实质——从裁判请求权与审判权的关系着手考察38-41

摘要:司法制度的设计与运作应当以一定的司法理念为指导思想,科学的司法理念的确立是一国司法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我国的司法改革经过十多年探索,终于明确提出司法为民这一指导思想,从而认清了司法改革的终极目标和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宗旨,这符合世界司法改革的一般规律,充分体现了司法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当今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理解司法为民的实质?

等同原则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与利益平衡42-45

摘要: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对法院而言,最富有挑战性的难题莫过于对等同原则的适用,即如果被控产品未落人专利产品权利要求的文字说明范围内,法院能否认定其构成实质侵权?如何认定?由于我国专利法对等同原则的标准并无明确的规定,以至造成一些相同或者近似的专利侵权行为,在不同地区的法院、或者在一、二审法院之间,结果会完全不同。而过宽或者过严掌握等同原则,都不利于专利法上述目的的实现。

商业应用软件的可专利性评析46-49

摘要:一、专利标准下的商业方法与商业应用软件之界标 在交易模式数字化与产品虚拟化环境下,技术创新与商业方法的相互结合所产生的商业应用软件的可专利性并不等同于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商业方法”指处理或解决商业经济活动或事物而藉由人类心智创造的方法或规则。笔者认为,商业方法本身并不具有专利性,因此,认为“商业方法”具有可专利性或认为“商业方法”在计算机软件中的出现使得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门户洞开的观点尚可斟酌。

论不能犯界定及有罪性判断50-51

摘要:不能犯在我国又称为不能犯未遂,一般认为是指行为人已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但由于对有关犯罪事实的认识错误,而致行为不具有达到既遂的可能性,因而未达既遂的犯罪形态。据此不能犯是与能犯未遂相对立,作为犯罪未遂的一种类型而存在,其行为均构成犯罪。然而,对不能犯均是犯罪这一传统观点,笔者有一些不同看法,在此讨论以求教于方家。

法律适用杂志法官说法
自由裁量与法官职业化建设之法哲学思考——兼论完善法官制度52-54

摘要:一、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属性及价值 法官自由裁量权具有司法权力性、个案关联性、优先权力性、价值取向性和权力有限性等五个属性。前两个属性不言而喻。所谓优先权力性,是指法官在面临多种可供选择的处理方案或规则时.有权决定其中的一种优先于另一种。所谓价值取向性,是指法官的自由裁量并非形式逻辑的操作,而是一种价值判断。所谓权力有限性,是指法官自由裁量权不是一种绝对自由的权力,它有外部和内部的限制。

争议鉴定结论的选择适用规则研究55-58

摘要: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照合法程序和科学方法对案件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所提供的结论性意见。由于鉴定人的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的不同、研究能力大小的差异、鉴定采用的方法和设备先进程度的差别、鉴定对象复杂层次的难易,鉴定标准依据等级的区别,以及其他因素介入的深浅,常引发鉴定结论的争议,一次鉴定难以确认争议的事实,

对销售的法律分析59-60

摘要:销售作为企业重要制度之一,在工商业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企业经营必不可少的方式。目前,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均通过调整或商事法律制度,规范销售。本文拟从销售的定义、法律关系、特点及理论基础、我国的法律规定人手,分析实践中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

法律适用杂志司法调研
浙江省企业在国外被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调查与分析61-64

摘要:我国加入WTO后,浙江省企业在全球化经营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在以产品输出为主的贸易领域,2003年出口达到416亿美元.占全国的9.5%,比上年增长41.46%,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近年来,浙江省企业在全球化经营中被诉侵犯国外知识产权的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企业进军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因素、为深入了解有关情况,掌握浙江省企业在国外被控侵权案件的具体类型、

法律适用杂志司法改革
论律师与法官职业间的人员流动65-69

摘要:200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设立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这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间的流动创造了必要的平台;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从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规定了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具体措施;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同志关于提倡从律师中选任法官的讲话,

法律适用杂志每月新论
人民群众进法院70-72

摘要:1998年1月,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在《南方周末》上发表《复转军人进法院》一文,对国家每年把大量的复转军人安置到法院当法官一事,提出疑问。文章借用一个巧喻,说明法官职业化的道理:为什么安排复转军人进法院.而不安排他们医院呢?文末,贺教授点明主题:复转军人不应当成为法官,除非他们从前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并且符合法官任职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