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学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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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3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人权与法制、部门法理学、法律制度探微、法学新问题研究、域外法评、长安法史、立法研究、法律实践等。
  • 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 主办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 国际刊号:1674-5205
  • 国内刊号:61-1470/D
  • 出版地方:陕西
  • 邮发代号:52-85
  • 创刊时间:1983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3.76
  • 综合影响因子:5.167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法律科学 2014年第05期杂志 文档列表

法律科学杂志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

价值困境、核心价值与宪法价值共识——宪法回应价值困境的一个视角

摘要:当代社会价值困境,是个体价值渐次遮蔽社会核心价值,最终陷入社会价值共识虚无的状态;而在转型中国,各种非理性价值或价值异化掺杂其中,价值困境更为深刻。作为回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却因独白式的传播方式而陷入认同困境。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顺应社会核心价值之内在属性,应以宪法作为其规范载体;而宪法对社会核心价值之确认,构成宪法权威之理据,并可将形式意义的"话语共识"升华为实质性的宪法价值共识。虽然现行宪法业已在文本上全面表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但仍存结构局限,有鉴于此,应采取妥适路径,实现宪法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机融合。
25-34
法律科学杂志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

再论法在事中

摘要:法在事中,法就是事之理。这一命题的确立对正确地认识和使用法意义重大。它为法律工作者树立了两个航标:事和理,从而使我们在法律工作中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正确的工作方法,这就是研究事和求其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和认清真正的法,我们制定出来的法才不会不通情理,甚至有悖于理。而这种无理之法必然是无用之法,是得不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遵守的,也是没有生命力的。
48-56
法律科学杂志部门法理学

共犯论中的直接—间接模式之批判——兼及共犯论的方法论基础

摘要:构成要件论、法益论与规范论均认为,应将全体共同犯罪人区分为直接者与间接者。该模式符合直观的认识观念和朴素的正义情感,契合教义学中的存在论倾向和物本逻辑,因此对共犯论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但是,直接——间接模式不仅与刑法教义学中的间接正犯、共同正犯、义务犯和未遂犯等理论冲突不断,还间接催生了共犯论中的诸多极端观点,阻碍了归责理念在共犯论中的贯彻,并抵制着共犯论方法论基础的更新。摒弃潜在影响了共犯论数百年之久的直接——间接模式,彻底走出存在论的迷思,也许是从共犯论困局中脱身的必由之路。
57-68
法律科学杂志法律制度探微

论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体制度

摘要:主体制度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制度,从"二元主体"发展到"三元主体"是其基本的演进路径,但在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受市场机制在国家治理中的影响程度不同,其范围及权利义务迥异。在我国这样市场机制发展不充分的国度,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体制度是迫切而又棘手的课题。基本解决之道在于紧扣国家改革推进政策,紧密结合国情,科学界定主体的范围及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在此基础上采取完善立法、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公众参与等多种措施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主体制度。
69-77

撤诉的诉讼时效后果

摘要:权利人撤诉后,因起诉而生的中断效力归于消灭,因为起诉是"独立"中断事由,它不依附于"请求"事由;起诉是"程序性"中断事由,要遵守程序法逻辑。中国式撤诉规则及其实践、起诉难现实、时效期间短、义务人不诚信等规则或现实不足以否定"不中断"立场。时效自撤诉之日起继续计算,但为防止权利人无足够时间行使权利,可规定"撤诉后6个月内时效不完成"。
90-101

雇佣关系与法人作品构成要件

摘要:创作社会化要求更精确的非个人作品权属规则。现有法人作品研究重视其与职务作品的区分,轻视其与委托作品的区分,忽略了雇佣关系对作品归属的决定性影响。将非雇佣作品判定为法人作品的司法实践违背了产权原则,不符合对法人作品和委托作品的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与比较法经验不符,同时存在法政策缺陷。所以法人作品必须以雇佣关系为要件,非基于雇佣关系产生的非个人作品是委托作品。
102-109

专利许可中价格限制的反垄断法分析

摘要:专利许可中的价格限制是许可人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专利而制造的专利产品销售价格的限制。专利许可中的价格限制可能对竞争产生影响,多数国家的反垄断法对这一行为表现出不同形式的关注。但多数坚持合理原则,即在界定相关市场的基础上,详细分析诸多涉案因素,综合衡量限制竞争与相关效率之利弊,做出最终判断。我国在制定相应指南时,应在坚持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强化指南的可操作性,寻求立法一般规定的具体化,形成有针对性的特殊规则,对初次销售价格限制与转售价格限制做区别对待,并在宏观上恰当协调和衔接价格法、专利法与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110-119

我国证券法的域外效力研究

摘要: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使得一国证券法适用于境外发生的某些证券行为成为必要。中国致力于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建立证券市场的国际板,有必要赋予其证券法以适度的域外效力。美国证券法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实践值得研究和借鉴,特别是2010年的Morrison案判决,颠覆了此前的行为标准和结果标准,而代之以交易标准。鉴于中国目前正在修订《证券法》,建议其中增设关于域外效力的有关条款。其具体设计可保留现行的无域外效力推定,以行为地点作为判别管辖权的原则,同时辅以结果标准,允许中国法院对某些发生于境外但对境内有直接影响的证券行为进行管辖。同时,中国证券法应允许法院以非方便管辖原则为由驳回某些起诉。而从长远看,中国应积极推动制定证券跨国诉讼的多边国际公约,以根本解决管辖权冲突。
129-137
法律科学杂志法律实践

论一物数卖合同效力与买受人权利救济

摘要:学界主流观点不区分后买受人主观态度,主张一物数卖所涉合同均有效欠缺法理,且对恶意串通的认定存在认识偏差。只要后买受人明知先买受人的存在,则后买卖合同相对无效。先买受人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时,先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恶意的后买受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先买受人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除要求后买受人主观恶意外,还需以出卖人不履行合同难以承担违约责任为前提。根据《合同法》第151条出卖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规定,恶意的后买受人未取得所有权时,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及先买受人要求后买受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包含权利主体的预期利益在内。
150-159

论失踪损害赔偿之诉的法律适用——以马航客机失踪事件切入

摘要:自然人的失踪通常都会给其近亲属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和一定的财产损害,依据我国法律现有规定及其解释,在失踪是因可归责于他人的事由所致时,失踪者近亲属应独立享有对相关责任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肯定此类损害赔偿请求权,不仅符合分配正义原则,而且能更好地实现权益保护与行为自由的平衡。在单纯的失踪损害赔偿之诉中,失踪者近亲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寻亲费用和扶养费损失等,在失踪者已被宣告死亡时,还可请求死亡赔偿金。
160-171

“秋菊”式诉求的回应——论国家赔偿中赔礼道歉责任的司法适用

摘要:实证考察我国国家赔偿中赔礼道歉责任的适用现状,结果表明,赔偿请求人对赔礼道歉的渴望与赔偿义务机关对赔礼道歉的忽视形成鲜明对比。检视剖析,学理上对赔礼道歉责任强制性的质疑,《国家赔偿法》关于赔礼道歉责任制度设计的缺陷,以及赔礼道歉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的功能异化是造成这一现状的要因。在国家赔偿中,回应赔偿请求人的诉求,让其感受到赔偿义务机关的真诚歉意,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和正确定位赔礼道歉责任的属性和功能,也需要从明确责任承担主体、承担方式、履行场合等方面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毕竟,赔偿义务机关切实履行赔礼道歉责任,既是抚慰受害者心灵上的创伤和重塑国家机关公正形象的要求,也是消弥二者矛盾对立、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
172-180
法律科学杂志国外法学评介

类型学的犯罪故意概念之提倡——对德国刑法学故意学说争议的反思

摘要:百余年来德国刑法学在故意概念问题上发展出意志要素无用论、意志要素必要论和间接故意与有认识过失合一论三种基本主张的对立,以及十余种标记鲜明的理论学说。学说争议的出发点是为存在构造上具有区别的不同心理现象配置不同的责任,争议焦点在于意志要素无用和有用、行为意志和结果意志、客观危险和主观危险的对立。各种学说部分成功又部分失败的努力,以及彼此之间描述性而非实质性的区别都表明,故意界定的理论发展方向应由实体法视角转向程序法视角,由概念思维转向类型思维。在观念分界的意义上,故意是做成可能侵害法益的意志决定;在事实认定的意义上,提倡建构类型学的故意概念,通过对能够反映认识和意志强度的待证事实的解释性推论,来推断案件事实是否在整体上"充足"故意的类型。
190-200

孙昊亮教授简介

摘要:孙昊亮,男,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法学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理事;商务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专家,陕西省知识产权讲师团讲师,陕西省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陕西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家。
F0003-F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