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学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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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3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人权与法制、部门法理学、法律制度探微、法学新问题研究、域外法评、长安法史、立法研究、法律实践等。
  • 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 主办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 国际刊号:1674-5205
  • 国内刊号:61-1470/D
  • 出版地方:陕西
  • 邮发代号:52-85
  • 创刊时间:1983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3.76
  • 综合影响因子:5.167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法律科学 2014年第04期杂志 文档列表

法律科学杂志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

道德难题与立法选择——法律道德主义立场及实践检讨

摘要:传统的法律道德主义者认为国家对道德事务享有判断权,并且在必要时为了保护社会可以动用法律限制公民的道德自由。然而该理论却无法回应“道德民粹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批评,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新法律道德主义理论尽管精致,但仍然面临着“帕累托挑战”和“权衡难题”。有关法律道德主义的主要争议并不在于道德是否能够入法,而在于其入法的限度和具体方式。中国的立法、执法及司法的各阶段中均存在着不尽相同的法律道德主义形态,隐藏于其背后的“道德的法律强制”值得警惕,我们无法一劳永逸地确定出一条自由社会的道德底线,而注重各种价值之间的权衡却实属重要。
3-12

作为符号形态与符号行为的法律——寻找另一种法理学的可能性

摘要:赖以构造法律理论的智识资源并未穷尽。以符号学的视角来看,法律恰恰是符号性时空,有其固有的节奏、以特定逻辑容纳生活世界中的真实。法律这个符号性时空由符号创造和符号运用两个领域构成,深藏在符号创造和符号运用内里的则是权力运作。法律由此呈现出完全的符号行为和半符号行为两种形态,此中内含着复杂的法律价值领域的“最大公约数”,即“通过符号以理性与审慎地相互对待”。此堪可称为“法律以符号型塑生命”。然而,法律在以符号型塑生命从而屏蔽了生物性一物质性的不平等后,适造成行为人的符号性不平等,即符号能力的不平等。法律由此难以摆脱其不合目的性。
13-23

律令关系、礼刑关系与律令制法律体系演进——中华法系特征的法律渊源角度考察

摘要:古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的“律令制”架构,是认识中华法系特征的关键。一般认为这一架构至唐代才正式形成。其实,这一体系特征大致萌芽于战国时代,秦汉时代已初步成形,至两晋基本确定。所谓律令制体系,其要害特征在于律令间的特定关系。律为主(正),令为辅(副);律为刑罪法,令为政导法;律为稳固少变之法,令为因时修订之法。二者间这种关系,正好体现了中华法系的礼刑关系构思,也大致体现了古代中国政法模式的一般特征。通过对古代中国历代律令关系变化历程的考察,总结了律令制法律体系演进的四个阶段及其主要阶段性特征,并就中华法系律令制架构特征及“礼乐政刑”综合为治模式特征做了进一步阐发。
31-39
法律科学杂志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

望远镜里的法经济学:理论架构和分析工具

摘要:法律经济学是利用经济分析的架构探讨法学问题。在面对各种官司时,除了诉诸相关的法条之外,还要有意识地提醒自己:思索和分析的工具,到底是什么?法学里常把问题分为两类,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透过程序,处理实体。经济分析也是如此,透过各种分析技巧,厘清问题;实质问题所涉及的价值取舍,通常是分析的第二步或第三步。在法学教育中,几乎很少提到“往前看”的观点;当“如何善后”变得纠缠不清时,“往前看”的视角往往能另辟蹊径、豁然开朗。最重要的是,法律经济学的方法论,是先建构了解社会的一般性、原则性理论,再以之探讨法学问题。经济分析的特色和说服力如何,最好让证据来说话。
40-50
法律科学杂志部门法理学

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之治——以包容性发展为视角

摘要:软法之治是解决我国区域经济法制发展滞后问题的有效制度方案之一。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在结构、功能与效力等方面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在区域经济发展领域,软法与硬法之间所形成的制度包容性发展乃是区域经济包容性发畏的题中之义。在法治语境下,区域经济软法在融入法治的过程中需要在价值取向上秉持善治的旨归,在实施依据上彰显制度的包容,在完善路径上顺应法治的嬗变。
59-68

表见证明理论批判

摘要:作为证据法学领域最含混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之一的表见证明其内涵与性质尚需准确界定。作为一种缓解证明困境的证明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其是一种简捷的、类似的、无需证据的证明。其法律效果既不导致证明责任转换,也不降低证明标准,而是作为法官临时证明评价导致当事人具体举证责任的转换。表见证明就是在特定事项上根据较高盖然性经验规则进行的事实推定,不可能作为解决证明难题的灵丹妙药。我国无需引进这一概念,但比较法上的这一论题启示我们应直面事实推定背后的经验规则的盖然性等级而加以分类研究。
90-101
法律科学杂志法律制度探微

“省政府资政”职务设置之质疑

摘要:自2011年起,我国的一些省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出现了一种全新的职务“省政府资政”。其内涵与此前的“资政”大异其趣,极有可能是发明者对“资政”词义的误解而造成的“张冠李戴”式错误。“省政府资政”在职务设置、任命权限、权力配置和行使等方面严重欠缺合法性,而且在价值和功能方面的合理性也乏善可陈。不仅如此,其不良示范效应及诸多的消极影响,使得“省政府资政”的设置还具有一些副作用。有鉴于此,故其合理合法的结局应该是:由国务院或者由相关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撤销相关的省政府关于设置和聘任“省政府资政”的决定。或者依据《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让“省政府资政”回归省政府参事那样的顾问性或荣誉性职位,尽管有点无可奈何,仍不失为一种合法的结局。
102-109

创意的版权保护

摘要:已经形成作品内在表达的创意才能得到版权的保护,纯精神的构思和尚未形成作品内在表达的创意不能给予版权的保护;创意形成作品内在表达的标准是创新性和具体性。创意应当具有创新性,创意的创新性以坚持绝对性标准为主,以相对性标准为辅;具体性要求创意须是明确而深层的逻辑设计,明确即可识别性,深层指可以被实质模仿。运用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方法认定创意侵权的成立,要区别是对创意的宏观借鉴还是具体模仿,要注意是整体实质相似还是部分实质相似。可适用版权法中的改编权条款对创意进行保护,但创意的版权保护应受实用一非实用二分原则的制约。
110-118

论侵权法上的产品跟踪观察义务

摘要:在侵权法上,生产者负有产品跟踪观察义务,包括狭义的产品跟踪观察义务和警示、召回等反应义务,它属于安全保障义务的次类型。在我国,该义务的主体应当限于最终产品的生产者、零配件的生产者、拟制的生产者和准生产者。该义务的确定应采个案判断、综合判断等原则。生产者还应当对特定类型的、他人的附属产品负有此种义务。违反产品跟踪观察义务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在产品存在发展缺陷时其具有较大的意义。
127-132

我国网络信贷风险规制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网络信贷正在日益改变金融资源循环的模式,并对正统金融配置失衡起着有力的抗衡与补正作用,但是网络自身的特点也加剧了这种资金供求链断裂的风险。同时,既有法律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或规则本身的含糊不清也成为网贷一时尚难以跨越的障碍。系统地认知网贷风险,并以此为基础来决定法律应有的态度及划定网贷平台企业的业务边界是风险规制的关键所在。
133-143

扒窃人罪:反思与限定

摘要:扒窃入罪,不受数额与次数的限制,会模糊行政罚与刑事罚的界限,导致选择性执法,有损司法的公正与权威,因而有必要予以限制。但书规定是限制扒窃入罪的法律根据,可罚的违法性理论是界分行政罚与刑事罚的基本理念。只有达到盗窃罪构成要件的类型化的违法性的最低标准,满足盗窃罪的违法性的“质”与“量”,才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扒窃行为,方可入罪。
144-151

被害人承诺中的法益处分权限研究

摘要:在被害人承诺中,法益处分权存在司法界限和立法界限。在司法界限中,刑法保护个人法益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民自己决定的自由不受侵犯,因而社会伦理规范和法益的重要性都不得作为限制自己决定权的理由。在法无明文规定的场合,被害人对法益的处分自由不受限制。但生命是一切自由的基础,无论有无承诺,侵害生命的行为都同时彻底摧毁被害人的自由,因此承诺杀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在立法界限中,刑法可以基于重大法益面临的普遍危险性、个人法益和超个人法益的关联性以及自律判断的不充分等方面的实质理由对法益处分权进行特别限制。这些立法限制只能在刑法明文规定的范围内适用,而不得类推适用于其他法益处分情形。
173-181

剖析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强制争端解决机制

摘要: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海洋争端的解决机制设计了极其复杂的内部结构,其主要特点是自愿与强制相结合。与自愿解决机制相比,强制解决机制在整个《公约》的争端解决部分中占据更为突出的地位,为此,《公约》对强制解决的保留做了极其周密的限制。只有从内部结构上深刻地认识《公约》的强制解决机制,才能更好地利用《公约》来解决好我国与周边邻国的海洋争端。
193-200

法学教授李万强

摘要:李万强,1971年生,山西芮城人。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三级岗位)、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9年至2001年,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工作,任讲师、硕士生导师。2003年8月至2004年9月,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F0003-F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