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龙江伊大姐:我丈夫原是经营砖厂生意。2012年,他在大庆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截至2014年9月,共透支本金4万多。但因我丈夫经营的砖厂出现严重亏损,致使透支的钱已无力偿还,并向发卡行说明。直至今年3月,发卡行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至今也没有还亡。请问我丈夫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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