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要用销项税抵减进项税,要想合法经营又不增加税负,需要调整材料采购的模式。同时增值税对公司法人、采购人员、财务人员及工地财务核算人员等相关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营改增给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实现营改增平稳、顺利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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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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