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转型期,矿业公司不可避免地会在地质勘探业务方面产生进项税留抵税额,该部分留抵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呢?对此业界持有不同观点,莫衷一是。笔者结合所在单位实际案例,深入探讨在四种不同情况下会产生不同的抵扣结果,从而有效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并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提出相应的税务解决方案,使涉税单位尽可能地享受到在营改增转型期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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