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住房维修基金的财务处理

作者:戴家豹

摘要:我国于1998建立住房维修基金制度,2007年重新修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1998年前后国有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房时,单位统一收取的住房维修基金缴存到地方房改部门。由于种种原因,该部分资金管理不规范,没有很好的发挥出这部分资金的效益,没有最大限度地维护业主的利益。这部分资金体量大,且关系到业主个人的切身利益,本文结合笔者工作实际,就如何规范该部分资金的管理阐明作者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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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房改
  • 住房维修基金
  • 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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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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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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