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危机以来,我国长期以来为经济高速增长所掩盖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分税制下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对称,以及地方税收支柱“营改增”下的地方债务高企、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期财政政策“巧妇难为无米炊”的双重压力。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及时提出地方税费征收保障战略。本文通过对现行税制及其征管体制的条分缕析,发现:一所谓“地方税费保障”绝非地方财政“江郎财尽”前的末路狂奔。企业所得税税收保障是其中的重点;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保障基础在于月度利润表;三企业所得税税收保障监控手段是基于配比原则的利润表各步利润收入比.四企业所得税税收保障监控须采用历史标准,且为动态的监控指标方差,兼采方差放大作为风险指示,用持续时间作为风险定级依据。为此,必须改进现行利润表格式,进一步突出所得税税收保障监控所需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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