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开发,包括研究(Research)和开发(Development),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的定义,研究是指为了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理解而从事的有创造性的和有计划的调查;开发是指在开始商业性生产或使用之前,把研究结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计划或设计,以生产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工序、系统或劳务。我国会计准则虽无研究和开发费用准则,但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有与之基本相同的表述。在国家鼓励和市场驱动下,企业日益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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