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其“亮点”之一,就是首次肯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合法性,同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引入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制度。但对于职工取得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行税法没有明确规定。本文即对此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于广大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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