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取的“择校费”需要交营业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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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单位是一所学校,请问学校收取的择校费是否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是否需要计算缴纳营业税?(天津市韩漫) 在线专家:对学校取得的教育经费补偿金和非义务教育学费项目中的高中择校生收费,凡按照津价费字[1995]第151号、津教委监[2003]5号规定标准收取,并全额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的,不征收营业税。对未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经费补偿金和非义务教育学费项目中的高中择校生收费,扣除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部分,其余额按照“文化体育业”依5%税率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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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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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营业税
  • 学校
  • 财政专户管理
  • 征收范围
  • 教育学费
  • 教育经费
  • 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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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期刊人气:21637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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