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存货毁损责任人赔偿金的税务处理,专家学者争论颇多,实务工作做法各异。近读汪雄飞老师《企业存货毁损财税处理之我见》一文(刊载于《财会学习》2013年06月号,以下简称“汪文”),受益颇多又感觉文章中的个别观点值得商榷。现以“汪文”为参照,分析一些税务处理观点,探讨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本文在假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且仅限于增值税税务处理的前提下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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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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