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阶碧草自春色 隔叶黄鹂空好音——也谈2014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结构化主体”概念

作者:涂必玉

摘要:与2011IFRS相适应,2014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也在母公司定义中,将结构化主体与控制子公司做了并称。如何准确理解,并定位其实践所指,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放眼整体,兼察中西,立足实践之余,发现:站在2014“结构化主体”概念背后的巨人,是我国准则独创、IFRS所无之“单独主体”。存在合同安排的“单独主体”就是“结构化主体”。并结合产业转型期互联网金融经营模式分析,指出2014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借道IFRS“结构化主体”概念表达的,是对金融机构委托互联网企业销售的,自己开发、设计,且承担履约责任的金融产品业务合并之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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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 概念表达
  • 结构化
  • 互联网企业
  • ifrs
  • 金融机构
  • 合同安排
  • 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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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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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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