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融资租赁税收政策改革问题研究

作者:曹晓青

摘要:一“、营改增”后融资租赁的流转税政策基本状况 (一)“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增值税政策的初次确立 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此时执行的“营改增”政策文件是财税[2013]37号文(以下称为“旧版营改增文件”)规定所有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中出租人的销售额可扣除的部分均不包含本金,即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都需就本金和利息作为计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较无资质的纳税人,有资质的纳税人提供的融资租赁仅可享受利息等项目的差额扣除和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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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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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网收录(中)
关键词:
  • 融资租赁
  • 政策改革
  • 增值税政策
  • 计税销售额
  • 税收
  • 即征即退政策
  • 政策文件
  • 流转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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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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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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