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12月4日,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不约而同在同一天了有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的三份文件,其政策力度之大、所涉层面之广、后续影响之深,已然超出人们之前的想象。河北、江苏、湖南等多个省份紧锣密鼓纷纷出台了省级PPP模式指导意见。在土地财政收入减少、地方债受到规范等背景下,PPP模式将成为化解存量债务以及今后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的重要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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