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1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取消了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被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目录中“注册税务师”赫然在列。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期刊人气:2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