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何享受增值税优惠?

作者:李卓

摘要:企业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需符合哪些规定,才能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在线专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五条第一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包括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和非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残疾人单位聘用非全日制用工的残疾人,与其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该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的,可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分类:
  • 期刊
  • >
  • 人文社会科学
  • >
  • 经济与管理科学
  • >
  • 会计
收录:
  • 维普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关键词: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残疾人就业
  • 劳动合同
  • 享受
  • 企业
  • 国家税务总局
  • 非全日制用工
  • 服务协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期刊人气:21637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下单时间:1个月内
复合影响因子:0.78
综合影响因子: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