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1年自然人王某出资150万元成立了A公司,近日王某想把自己30%的股权无偿赠与其朋友李某,该公司净资产为600万元。王某与李某想知道,赠与以及受赠股权是否需要交税?第一,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191号)第二条“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王某的股权赠与行为不征税。第二,印花税。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印花税。签订股权转让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税率为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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