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IASB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作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IFRS13)的相应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曾就已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修改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 36)中的部分披露要求。但是,上述修订中的某项修订可能将导致此类披露要求比原先预期的情况更为宽泛。IASB通过《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披露(对LAS 36的修订)》对此进行了纠正。修订减少了需要披露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可收回金额的情形、澄清了所规定的披露、及引入了一项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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