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收益都计入利润表吗?——基于西北轴承案例谈5号解释

作者:叶建芳 史文婕

摘要:2012年底,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六条对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捐赠的会计处理做出了具体规定。该规定改变了之前准则中的处理方式,将债务重组收益计人“资本公积”,而非利润表。本文就以西北轴承为例,对该解释加以分析,探讨该准则对股东和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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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债务重组收益
  • 西北轴承
  • 利润表
  • 企业会计准则
  • 案例
  • 盈余管理行为
  • 控股股东
  • 债务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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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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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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