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合并报表的所得税处理

作者:沈凯军 罗允尧

摘要:我们知道,企业所得税是以独立的}一法人实体为对象计征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财务报告主体,它不是法人实体,当然也不是纳税主体,不承担纳税义务。所以,所得税会计中所称“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是针对、法人实体说的,特指个别报表的编制单位。个别报表的编制单位,指的是集团内部的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所说的计税基础,就是持有资产、承担负债的法人实体的计税基础,即个别报表编制单位的计税基础。以上是进行合并报表所得税处理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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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合并报表
  • 所得税处理
  • 法人实体
  • 计税基础
  • 报表编制
  • 财务报告主体
  • 企业所得税
  • 所得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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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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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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