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合并企业的财税处理

作者:陈金祥

摘要: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财税处理的相关规定 (一)会计准则的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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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合并企业
  • 吸收合并
  • 同一控制
  • 财税处理
  • 企业会计准则
  • 账面价值
  • 资本公积
  • 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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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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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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