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实务中,笔者发现有的会计人在计算租赁期内各期的融资费用时,直接采用租赁合同规定利率作为融资费用分摊率,从而导致各期分摊的融资费用合计数与初始确认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不一致,并由此得出不同结论,以下通过一个例子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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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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