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以下简称:“老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了新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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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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