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策背景 1993年的《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对“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列举了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即转让除上述六种以外的无形资产并不在营业税征税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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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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