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引导地质勘查单位、矿业公司进行海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活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早于2005年下发了《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637号),经过5年多的试运行,于2010年正式颁布《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6年至今,山东、江西等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各省的专项资金补助办法。国家、省市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风险勘查金)的设立与商务部的援外资金、科技部的资金,形成相互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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