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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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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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融资租赁业务
  • 出售资产
  • 售后回租
  • 融资性
  • 承租方
  • 国家税务总局
  • 税收问题
  •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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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期刊人气:21467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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