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9年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提出了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中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利润,同时披露所扣除项目已涉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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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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