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策背景 2007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了两份文件,即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7]44号和45号令,文件主要规定了,自2007年2月旧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进口规定的物品,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以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2009年10月,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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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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