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新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以下相同)同2005年8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相比,在范围、申报时间、审批权限等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下面笔者对这些变化进行一一分析,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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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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