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利用虚假发出商品延迟收入实现

作者:张莉丽 刘志耕

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规定,“发出商品”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该科目可按购货单位或商品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对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该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该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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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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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关键词:
  • 收入
  • 计划成本
  • 售价核算
  • 利用
  • 实际成本
  • 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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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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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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