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的融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和管理费用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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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总公司负责下面各个项目的融资,没有经营收入。每年向下面各个项目部收取以下费用:①融资费用:按融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②权证使用费(即房地产开发资质使用权费):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③管理费用:按税前利润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请问分公司上交总公司的这三项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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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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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房地产开发公司
  • 特许权使用费
  • 融资费用
  • 管理费用
  • 所得税处理
  • 经营收入
  • 税前扣除
  •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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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期刊人气:21465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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