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咨询 我单位在2005年销售一批货物给客户,并于当年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在2007年,客户提出对其中一部分货物要求退货。此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由对方出具退货证明,以便我方开具红字将原2005年开具的专用发票部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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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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