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咨询 我方现需从甲方购买设备,但甲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若该公司与我方签定购销合同,委托乙方收款并开据17%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方(在合同中注明)。请问我公司可否用该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如果不行,应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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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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