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点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及其对所得税的影响

作者:马广明

摘要: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中明确指出:“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而实务中由于不同时点的销售退回,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对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影响也有所不同,现根据笔者的理解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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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应交所得税
  • 销售退回
  • 账务处理
  • 销售商品收入
  • 企业会计准则
  • 售出商品
  • 实务
  •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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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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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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