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称新准则)第三条规定,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本文主要探讨以资产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会计处理。以资产清偿债务时,可以用现金和非现金两种资产进行清偿,所以,本文将从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两个角度来分别讨论债务重组双方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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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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