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上市公司股权是相当集中的。股权集中会带来控制权收益,即大股东常常将上市公司的资源从中小股东手中转移到自己控制的企业中去。中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害更为普遍。其侵害方式有很多种,如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制定非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转移利润;贷款的抵押,担保;通过股票发行稀释其他股东权益,渐进的收购行为(creeping acquisitions);消极的放弃相关市场和将好的投资项目给关联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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