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取得的赞助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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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咨询 我市某重点中学,收取了择校生的赞助费和实物,请问这所学校所取得的赞助费,实物用缴纳税款吗?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的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同时,明确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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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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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劳务收入
  • 营业税
  • 赞助费
  • 学校
  • 缴纳
  • 国家税务总局
  • 教育劳务
  • 重点中学
  • 征收管理
  • 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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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期刊人气:21637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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