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咨询 我市某重点中学,收取了择校生的赞助费和实物,请问这所学校所取得的赞助费,实物用缴纳税款吗?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的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同时,明确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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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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