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问题探析

作者:黄婧

摘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法律对现代建筑物上所有权的特殊安排,为管理便利设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但对业委会的主体资格,法律无明确规定。对这个问题,要理清"业主团体"、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三者关系,明确"业主团体"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自治组织,业主大会是其决策机关,业委会作为其执行机关和代表机关,业委会无民事主体资格和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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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业主委员会
  • 业主团体
  • 民事主体
  • 民事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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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人气:9436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长春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长春教育学院
出版地方:吉林
快捷分类:教育
国际刊号:1671-6531
国内刊号:22-1298/G4
邮发代号:
创刊时间:1984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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